最近几年,随着数码相机如井喷般速度的普及,相关的投诉也越来越多,质量门事件的爆发,其实只是冰山一角。根据有关部门统计,在消费类电子产品中,数码相机的投诉案件,仅次于手机,比较典型的案例如水货充当行货卖、掉包配件、在不告知的情况下,出售样机、拒开发票等等。JS究竟哪里来的胆子呢?其一是背后有保护伞,有商城的保护,有后台的保护,当然不怕;其二是他们充分了解大部分消费者对产品购买的盲目性;其三就是他们摸透消费者的消费心理,用一些廉价的礼品,去搪塞消费者的嘴;其四是在开具发票和保修卡的时候耍花样。面对种种侵权行为,面对各种霸王条款,消费者究竟如何才能保护自己的权益不受侵害?

买到水货怎么办
目前国内市场,以水货充当行货买的情况并不少见。一般情况下,卖一台行货相机的利润在5%左右,如果用一台水货相机充当行货去卖的话,利润可以达到20%,如果公开销售水货的话,利润一般在10%。
消费者如果自己心甘情愿的购买水货相机,那么必须清楚,所购相机是无法和行货相机享受同样的售后服务,毕竟和行货价格有差距,即便店方承诺保修一年。根据我们对北京、上海、广州地区的调查,有些经销商为了让消费者在购机的时候没有顾虑,强调渠道有售后服务队伍,技术实力和维修站不相上下,有个别经销商甚至承诺,有内线,可以将机器送到官方维修站进行保修。这些话可信度高吗?目前,国内一二线品牌的维修站都有严格的管理制度,对于水货是严令禁止修理的。而经销商所谓的保修,其实就是几个懂电子的技工,什么品牌的相机都修,对付一些小问题,可能还凑活,一旦出现CCD无法成像这样的问题,由于没有配件,工艺达不到标准,只能束手无策。这时候经销商就会把皮球踢给消费者,强调相机的故障是人为造成的,不在保修范围内,由于本身就是水货,没有发票,没有办法投诉,最终也就不了了之,自认倒霉。
那么消费者如果买到以水充行的相机,那该怎么办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十九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费用的一倍。而在实际处理的过程中,购物发票是最重要的凭证,没有购物发票,即便有所谓的收据或者出货单,上面盖有经销商的公章,当地消费者协会和工商局都不会受理你的投诉,这也就是我为什么每次在导购文章中,要求大家在购买相机的时候,一定要开发票的原因。不过消费者一定要有心理准备,消费者协会和工商局在受理投诉之后,处理的周期会比较长,有些投诉有可能石沉大海,所以需要经常打电话去敦促,或者寻求媒体的帮助。
买到样机怎么办
每年3-4月份,数码相机市场都要经历一次大规模的新老交替,新品的上市,必然会淘汰一批旧型号的产品,厂商一般都会提前2个月的时间,对这些老款机型进行清仓促销,剩下的样品机,则由经销商自行处理。有的经销商,会明确告之消费者,这是样机,所以价格打了七折,日后的保修可能只有半年… …而有些经销商,则是把机器上面的手指纹擦擦干净,重新装回包装中,当新机器卖。
对于那些不懂相机的消费者来说,从表面是根本看不出样机有什么异样,可实际上,有相当一部分样机已经被带电使用过了(经销商都会自备电池,所以原装电池上面根本不会有使用痕迹)。相机使用寿命的长短,主要就是受快门使用次数限制,通常消费类数码相机在1-2万之间。此外,像机身背面的各种按键,尤其是光学变焦按键,被很多人使用之后,阻尼和按键手感会大大下降,机身内部也有可能进灰。最重要的是,有些样机保修期会缩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22条规定:经营者应当保证在正常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情况下,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应当具有的质量、性能、用途和有效期限,但消费者在购买该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前已经知道其存在瑕疵的除外。也就是说,除非经营者在出售商品时已向消费者说明该商品是存在一定质量问题的处理品,否则,经营者不能以商品价格打折为由免除“三包”责任。所以,一旦发现机器有被使用过的痕迹,首先暂停使用,然后和经销商联系,一般心中有鬼的经销商,会很爽快的答应换机要求,而遇到一些死不承认的经销商,只有向当地的消费者协会和工商局投诉,也可以向经销商所在的IT卖场进行投诉。
怎么才能防止买到水货
其实任何一个消费者都不想给自己惹麻烦,买相机,出去拍照片,本来就是一件快乐的事,如果因为买到了水货,把自己的心情搞坏,实在不值得了,所以大家在购机之前,最好了解一些最基本的鉴别常识。经销商如果刻意想要把水货充当行货卖给你,那么外包装、说明书和保修卡,肯定要事先更换成和行货一样的,我们首先可以从这上面看出破绽。
仿造的外包装,用纸粗糙,手感软,在印刷上,套色和色彩渐变往往不自然,外包装、机身、保修卡上面的机身序列号,三码不能合一。其次,可以拨打 800电话并登陆厂商的官方网站,确认机身序列号是否是行货,这是目前最便捷的一种鉴别方式。最后别忘了,要求经销商开发票,有些经销商心里有鬼,会在开发票的问题上,玩起了猫腻,有的是声称自己的票暂时用完了,有的则需要加7%的税点(正常情况下,税点为3%),个别消费者贪图便宜,就要了张收据,可他却万万没有想到,没有发票,不仅会给日后维权带来麻烦,还会在享受行货售后服务的时候遭到拒绝。
怎么才能防止买到样机
防止购买到样机的办法主要还是在购买的时候,仔细检查外包装和机身。首先检查相机的外包装封条还在不在,这招对付索尼和佳能尤其有效果,如果经销商想找借口,解释在收货的时候要检查配件,那可以直接PASS,换下一家。在打开包装之后,先别急动,看内部相机、说明书、电池等主辅件的摆放是否整齐。下一步则是检查机身,边边角角有没有摩擦的痕迹、三脚架接口处有没有掉漆、模式转盘和按键的手感是否比较松、电池的接触点是否有使用痕迹,显示屏表面是否有油污或者划痕,购买数码单反相机的用户可以检查一下,卡口是否有镜头安装过后留下的划痕。
另外,80%以上的相机,在开机第一次的时候,会要求用户设置时间,如果此前被带电使用过的话,则系统会自动跳过这一步。对于购买尼康数码单反相机的用户,还可以使用光影魔术手中的功能,查看快门使用次数,一般在100次以内,都很正常。
屡修不好 配件丢失 如何处理
之前,国内市场某品牌数码相机曾经大面积的出现相机频繁死机的问题,虽然维修站给予了保修,可是没过几个月,同样的问题又出现了几次,虽然再次修理,但始终没有根治。面对这种情况,消费者没有必要去找经销商大吵大闹,也没有必要继续修理手中的相机,只要还在保修期内,就可以按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第四十五条“对国家规定或者经营者与消费者约定包修、包换、包退的商品,经营者应当负责修理、更换或退货,在保修期内两次修理仍不能正常使用的,经营者应当负责更换或退货。”具体的处理步骤,是首先去官方指定的维修站,开具检验报告,只要机器的确因为同样的问题在官方维修站维修两次以上仍没有解决,就没问题。拿着这份报告,在经销商那边就很容易得到换机或者退货的服务。
此外,有些维修站的服务非常人性化,在接收用户维修的相机时,会主动要求消费者自己保存存储卡和电池,以免在收货的时候,发现配件丢失或者掉包的情况。可是有些品牌的相机仅在省会城市才有售后服务网点,小城市的消费者只能让经销商(佳能官方维修网络)代为转交给维修站,在这个过程中,电池和存储卡的丢失究竟由谁来负责呢?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及相关规定,从事服务业的经营者在提供服务的过程中给消费者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消费者受到的直接损失。也就是说,消费者无需为经销商和维修站的过错买单,只要经销商无法提供自己无过错的证据,就应当承担责任。
当然出现这样的问题,处理起来非常麻烦,所以特别提醒消费者,自己长的心眼,在送修的时候,保管好配件,例如锂电池、挂绳、存储卡、手柄等等。
有关相机维权的话题,真的不希望仅仅在每年的315才被提起,更不希望广大经销商仅仅在每年的315才真正把消费者当成上帝。广大消费者要充分利用法律的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在必要时候,可以寻求媒体的帮助,只要自己是对的,就要坚持走下去。除此之外,还想忠告那些贪小便宜的消费者,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头上不会掉馅饼。